一、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(業以115年6月11日桃教終字第1150053957號函諒達)及115年8月17日召開之本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:
(一) 報名日期:115年9月12日(星期六)8時至9月20日 (星期日)23時59分前至《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 》(http://art105.tyc.edu.tw/),以校為單位為學生報名。
(二) 作品送件日期:國小組:115年9月30日(星期三)。
(三) 評選日期:115年10月9日(星期五)。
(四) 成績公告日期:115年10月13日(星期二)。
(五) 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:國小組:115年10月14日(星期三)。
(六) 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:115年10月16日(星期五 ),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。
三、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,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旨案比賽要點:
(一) 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須待油墨全乾後方得送件,若油墨未乾請加透明膠片,作品正面簽名請使用鉛筆書寫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。
(二) 參賽學生之作品請注意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。
(三) 繪畫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畫類、西畫類中,需現場創作之類組依據全國賽要點於115年10月18日前擇期另行公告。